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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教練上藥猥褻4女學員 判刑4年2月

2019/4/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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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新北巿一所中學吳姓射箭教練被控對4名女學員,趁各別獨處一室時,以塗抹痠痛藥為由,捏住女方胸部再往上滑,吳辯稱是按摩胸大肌。二審今認定他犯猥褻罪13罪,判刑4年2月。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吳男從民國100年起,在新北巿一所國中擔任射箭教練,負責指導射箭隊隊員練習及出賽,他卻趁任教期間,對4名女學員猥褻。

吳男犯罪手法為單獨帶女學員到「弓房」的獨立封閉空間內,以塗抹痠痛藥為由,脫掉女方上衣,捏住胸部再往上滑,或是按摩胸部後,滑過女方乳頭。

吳男則辯稱,他對女學員按摩是事實,但按摩的部位是胸大肌。

一審法院認定吳男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女子為猥褻罪,共13罪,應執行1年6月徒刑,另2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全案還可上訴。(編輯:屈享平)1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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