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沈文賓溺殺雙屍案 更四審仍判死刑

2019/10/3 10:45(10/3 14: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男子沈文賓為覓尋妻子,涉嫌擄走妻子2名友人並溺斃棄屍,高院更四審今天宣判,仍判沈文賓死刑,共犯胞弟沈文夏被認定為幫助殺人,判1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兩人今天聆判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沈文賓被控於民國101年12月間,不滿分居的張姓妻子避不見面,與胞弟沈文夏一同前往宜蘭一處檳榔攤,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要求潘女聯絡妻子出面,還一併押走當時在店內、毫無關係的呂姓男子。

沈文賓不滿潘女無法聯繫上妻子,與沈文夏將呂男與潘女押到原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綑綁兩人手腳,推進灌溉水溝,陸續溺殺呂男及潘女,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全案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沈文賓均遭判處死刑,共犯胞弟沈文夏除了在更二審時判有期徒刑14年,其餘均遭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去年12月撤銷更三審判決發回更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並進行更四審審判,今天宣判。(編輯:李錫璋)10810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