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與未滿16歲者性交罪 無廢除規劃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有民眾在臉書貼文,指政府將廢除刑法227條(與未滿16歲男女為性交或猥褻罪)。法務部今晚指出, 向來重視兒少權益保護,並無廢除的規劃,呼籲勿以訛傳訛。
有民眾今天在臉書貼文引用他人影片指政府將廢除刑法227條。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刑法227條規定,行為人與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即應處以刑罰,若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者,最重更可處10年有期徒刑,以保護兒少健全成長權利及身心發展。
法務部強調,向來重視兒少權益保護,並無廢除刑法227條的規劃,呼籲勿以訛傳訛。(編輯:孫承武)1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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