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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罰單祖厝被拍賣案 遭疑簽名是事務所人員

2020/4/22 19:17(4/22 22: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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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2日電)基隆市陳姓男子因欠繳罰單祖厝遭拍賣,前台大教授陳志龍今天質疑,查封筆錄上「許益軒」簽名是假鄰居;不過,據相關單位證實,「許益軒」是估價師事務所人員,並非鄰居。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行政執行官張盟正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此案義務人及相關人等已提出行政執行聲明異議暨聲請停止點交狀,宜蘭分署已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程序辦理,將加速審查相關事證,並將相關資料全部交由上級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審查,對於陳姓義務人及社會各界大眾關心及質疑事項,宜蘭分署會深入調查。

前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在記者會指出,查封筆錄提到鄰居表示義務人居住於此,卻沒提到鄰居是何人,其次,到場人簽名中有鎖匠、警員、地政人員、移送機關基隆監理站人員、書記官和一名「許益軒」簽名,許益軒究竟是何人。

陳男住所民治里鄰長邱惠美和里長夫人劉淑枝2人也在記者會表示「不認識許益軒,沒這個人」。陳男說,住了40多年從沒聽過也不認識「許益軒」,而且住家巷弄間根本沒有姓許的住戶,不禁讓他感到納悶,認為查封不合法。

此外,陳志龍表示,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於民國102年間曾發文提到義務人雖有不動產,但與應納額顯不相當或拍賣顯無實益,竟自己打臉拍賣陳男的房屋,不符行政執行法應依公平合理原則,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必要限度及同法施行細則先動產後不動產拍賣。

陳志龍說,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在拍賣前曾發文詢問基隆市警局屋內是否有非自然死亡情事,警局回函「要問陳男,無法幫忙」,理應把這張公文放入查封拍賣公告,卻被拿掉,執行程序可以這樣嗎;另外,查封筆錄裡的照片顯示大門沒貼封條,詢問執行署卻回應「照片洗不出來」。

陳姓男子因未繳交4張交通違規罰單共約新台幣1萬8000元,名下的3樓透天厝於1月6日第4次拍賣以135萬5400元拍定,陳男日前已向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遞交聲明異議,行政執行署考量房屋點交後有不可回復性,已指示宜蘭分署暫緩點交。(編輯:方沛清)1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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