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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臉書留言涉罵黃國昌 法官判罰8000元

2020/5/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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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文婷台北5日電)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不滿一名姜姓男子在其粉專留言「垃圾、人渣、敗類」等文字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今天出爐,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姜男罰金8000元。全案可上訴。

黃國昌去年9月13日出席時力新竹市立委參選人高鈺婷競選辦公室開幕活動,並在台上發言表示,台灣需要新政治,時代力量絕不學某些政黨「販賣亡國感」,而是要在公共政策上實踐選民請託。

姜姓男子當天到黃國昌臉書(Facebook)粉專貼文下留言,「全世界最沒有資格嘲諷亡國感的就是垃圾、人渣、敗類…有頭髮的邱毅黃國昌」。黃國昌對此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姜男。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姜男在個人臉書及公開粉專公然張貼這類文字,足以貶損黃國昌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新台幣8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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