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館長槍擊相關案手錶證物遺失 新北警決移檢偵辦

2021/3/7 21:1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7日電)新北警方偵辦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相關案件時有貴重手錶證物不知下落,經內部調查後仍成謎,警局長黃宗仁認為偵辦上有重大瑕疵,多名警官遭懲處並決定移請檢方偵辦,追究到底。

「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在其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總店前遭槍擊,警方發現凶嫌劉丞浩與竹聯幫寶和會關係匪淺,因而大動作掃蕩竹聯幫各堂口,並在去年底將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查緝到案。

但是警方查緝過程中卻弄丟邵柏傑價值約新台幣50 萬元的貴重手錶,案發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長黃壬聰坦承疏失並用50萬元與邵柏傑和解,同時自請處分及懲處相關人員。

根據市警局懲處名單,黃壬聰記過2次;市刑大許姓及胡姓偵察隊長分別記大過1次、申誡1次並調職;林姓分隊長記過1次;曾姓偵查佐申誡1次;張姓小隊長申誡2次。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表示,他知道大家偵辦案件辦得很辛苦,但偵辦上有證物遺失重大瑕疵,若執法人員涉有犯法,就無法令人接受與原諒,一定要追究到底,因此,市警局已決定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徹查全案,務求查明真相,從嚴追究相關人員法律及考監責任。(編輯:李錫璋)11003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