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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指示員警順勢跌倒逮人 警署:調離主管職

2021/4/12 17:10(4/12 17: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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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2日電)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洪文宏指示員警遇陳抗推擠時就順勢跌倒逮人,法院判民眾無罪。警政署今天表示,已將洪文宏改調任非主管職的警政署保二總隊秘書職。

警政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彰化縣警察局於民國108年執行處理聚眾活動勤務時,時任員林分局分局長洪文宏於勤前教育時指示不當,對黃姓民眾以現行犯逮捕、妨害公務罪移送,但經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黃姓民眾無罪。

經查發現洪文宏處理程序有違處理聚眾活動「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的基本原則,警政署表示,錯誤指示嚴重傷害警察執法形象,已將現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的洪文宏改調非主管職務的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職。

警政署表示,將持續向各級警察機關宣導,應恪遵處理聚眾活動的基本原則,採取合法作為,以保障人民意見表達自由權利。

據彰化地方法院9日公布的刑事判決書,108年10月總統蔡英文要前往員林市,黃姓退休警員為表達反年金改革活動訴求,在總統車隊返程路線等候,與在場維持秩序警員起衝突遭起訴;但法官調閱警方密錄器畫面發現,分局長要警員若被推擠就順勢跌倒後再逮人,警員執法超越界線,判黃男無罪。(編輯:陳仁華)1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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