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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員警買宵夜脫口罩抽菸 遭記1小過送裁罰

2021/9/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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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5日電)彰化縣一名員警3日凌晨執行解送勤務結束後,前往彰化市一間連鎖速食店買宵夜,在停車場脫下口罩抽菸,被民眾拍下畫面,彰化警方指出,員警將被記1小過,並送衛生局裁罰。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秀水分駐所一名巫姓員警,3日凌晨和同事駕駛警車將一名移工解送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彰化縣專勤隊,開車要返回分駐所時,路過一間連鎖速食店時要買宵夜,將警車停在速食店停車場。

巫姓員警將車停好後下車,一邊脫下口罩抽菸一邊滑手機,把菸蒂丟到地上,隨即又戴上口罩把菸蒂撿起來,隨即走回警車,整個過程被速食店旁的大廈住戶拍下檢舉。

鹿港分局指出,目前仍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2級警戒期間,員警穿著制服脫下口罩吸菸,已違反防疫規定,因此依法開出舉發單,並移請彰化縣衛生局裁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000元到1萬5000元的罰款。

警方指出,除了交由彰化縣衛生局裁罰外,由於巫姓員警的行為已影響警察形象,加重記1小過,全案也將做成案例進行宣導,提醒其他員警在執勤時注意相關規定,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編輯:李錫璋)1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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