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枋寮鄉工程弊案 鄉長陳亞麟15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1日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枋寮鄉公所工程弊案,今天訊後聲押枋寮鄉長陳亞麟與黃姓男子,屏東地方法院諭知陳亞麟新台幣150萬元交保、黃姓男子則是駁回聲請。
屏東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告陳亞麟及黃姓男子,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重大。因2人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今天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方法院訊後命陳亞麟諭知150萬元交保,黃姓男子則是聲請駁回。(編輯:謝雅竹)1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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