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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港鎮長蕭永義貪污案定讞 檢警啟動防逃機制

2022/5/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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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6日電)前北港鎮長蕭永義多次販賣清潔隊員職缺,牟取不法利益750萬元,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法判10年2月,褫奪公權8年,全案定讞。雲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近期內執行到案。

雲林縣北港警分局昨天晚間已經與蕭永義碰面,告知檢警調已啟動防逃機制,今天將送達執行傳票命令;雲林地檢署表示,蕭永義一案已定讞,執行科近期內執行到案。

蕭永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尊重司法,平常心看待,已經準備一些佛經入獄研讀。

雲林地檢署109年指揮專案小組偵辦發現,蕭永義在108年到109年間,多次濫用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分別收受新台幣120萬元或150萬元不等賄款,作為進用為清潔隊員的對價,蕭永義因此獲得不法利益750萬元。

蕭永義109年10月因案遭羈押而停職,後因交保停止羈押,110年3月12日復職,雲林地方法院同年6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蕭永義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再度停職,目前蕭永義的姊姊蕭美文擔任代理鎮長。

蕭永義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監察院去年7月也全票通過蕭永義的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審理後判蕭永義撤職,停止任用3年。(編輯:郭諭儒)1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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