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海軍雷達站長3度逾假遭法辦 付公庫10萬元緩起訴

2023/2/13 19: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3日電)曾任海軍雷達站長的楊姓少校任職期間3度未依時收假返站,導致站內無戰備主官留守,犯陸海空軍刑法,因坦承犯行也未危害雷達站,獲緩起訴處分,但要支付公庫新台幣10萬元。

宜蘭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楊姓少校曾任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第三中隊烏石鼻雷達站長,任職期間的去年6月14日、6月24日及7月15日,3度未依時收假返站,逾假總時數13小時又50分鐘。

宜蘭憲兵隊獲報後,將楊姓少校移送檢方偵辦,軍方也記1大過。檢方偵查後,認定他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2條第1項,刑期1年以上7年以下的長官擅離部屬罪。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方調查,楊姓少校擔任雷達站長時,是具有統帥部隊權責的長官,擔任戰備留守主官期間必須嚴守工作崗位,未獲奉准不可擅離值勤所在地,卻在去年3度未依時收假返站,並准許副站長先離站,造成雷達站無戰備主管與值日官留守。

檢方認為,楊姓少校坦承犯行,也未導致雷達站實質危害,審酌當事人無前科,因一時失慮犯法,他任職的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同意給予緩起訴,全案偵結,但必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緩起訴時間1年。(編輯:方沛清)11202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