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屏東議員郭再添從事兩岸地下匯兌 判刑4年定讞

2025/5/19 11:42(5/19 12: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圖取自屏東縣議會網頁ptcc.gov.tw)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圖取自屏東縣議會網頁ptcc.gov.tw)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餘元。一、二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郭再添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郭再添自民國106年5月起,以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的帳戶,共有22次幫7名客戶匯款的紀錄,匯兌金額達1358萬5720元。

判決表示,郭再添的操作模式,是讓匯款人將新台幣匯入他在台灣的2個帳戶,郭再添則以不詳方式在大陸地區支付等值的人民幣,以此方式為客戶辦理異地間款項收、付的匯兌行為,清理客戶與第三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而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的匯兌業務。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郭再添在審理期間辯稱,他帳戶內的款項是買賣普洱茶及石斑魚的貨款。不過,法院傳喚匯款人到庭,查出匯款原因均與郭再添在中國銷售茶葉或漁貨等業務無關,郭男也未提出任何買賣合約、訂單明細、出貨單據、交易傳票及發票等資料,法院並不採信郭再添的說詞。

一、二審認為,郭再添的犯行罪證明確,審酌郭男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且有重利、妨害自由、誣告等前科素行,判決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戴光育)11405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