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涉助詐團洗錢案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3人
2026/1/22 21:36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2日電)北檢偵辦知名餐飲公司涉助詐團洗錢案,20日執行第二波搜索行動,拘提何姓被告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何姓、雷姓、牟姓3名被告。北院今天作出裁定,羈押禁見何男等3人。
檢警調查,詐騙集團涉以假投資等方式,詐騙18名被害人逾新台幣9億元,其中,知名餐飲公司蔡姓女負責人涉助詐團洗錢逾1億元。檢警去年11月10日拘提蔡女到案,台北地檢署訊後聲押禁見蔡女獲准,其他同案19名被告交保。
檢警續追查發現,有多家公司涉嫌與蔡女合謀,利用公司帳戶幫詐團收取被害人帳戶的款項(俗稱收水),再以現金提領交給蔡女後獲得報酬。
檢警20日執行第二波搜索行動,搜索何男等多家公司負責人、會計人員及相關公司共14處,並拘提何男等8名被告到案說明。北檢20日諭令其中2名被告1人限制住居、1人請回;至於其餘6名被告21日移送北檢複訊。
檢方訊後認為何姓、雷姓、牟姓3人涉嫌重大,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諭知張姓、詹姓、莊姓3名被告均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全案朝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方向偵辦。(編輯:張銘坤)1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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