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開中藥行無照把脈問診 判8月獲緩刑
2026/2/27 18:46(2/27 19: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7日電)李姓男子在彰化縣員林市開設中藥行,未領得中醫師證書卻替民眾把脈看診及治療,彰化地院依違反醫師法,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未取得合法中醫師資格的李姓男子從民國111年起,在其開設的中藥行詢問病患症狀後把脈問診,從事診療醫療業務行為。
期間有民眾因腦部開刀數次前往看診,李姓男子詢問病患病況,把脈問診、解釋患者身體狀況,並問是否排斥中藥,要開立藥方給患者使用。彰化縣衛生局接獲檢舉前往稽查,中藥行內還被搜出針灸針。
彰化地方法院依犯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李姓男子8月刑期,考量其犯後已坦承犯行,經偵審教訓,自當知所警惕,相信其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龍柏安)1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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