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網紅保母丟摔虐嬰 判刑2年確定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2日電)高雄市保母宋孟瑤經營臉書粉絲專頁分享育兒經,卻涉丟摔、施虐未滿週歲女嬰,造成女嬰身體多處挫傷,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經營臉書(Facebook)粉專分享育兒日記的宋女,時常分享農耕、露營、文化探索等內容,並製作成短影片,擁有數千名粉絲。
檢警發現,宋女領有合格保母執照,自民國113年6月1日起受僱照顧未滿週歲女嬰,但卻因情緒控管不佳,在短短6天內接續對女嬰施虐,包括在住處多次故意使女嬰跌落地墊,甚至丟摔至沙發,或使女嬰頭部及身體撞擊牆面、床板。
女嬰母親事後發現孩子臉部、腹部及胸部出現多處不明挫傷,且情緒變得極度焦慮,晚上睡覺時常驚嚇哭鬧,憤而報警提告。
橋頭地檢署偵辦時,宋女坦承犯行,檢方批評宋女身為專業保母,本應提供安全成長環境,卻對毫無反抗能力嬰兒施以暴力,行為已屬「凌虐」,依法起訴。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酌宋女身為保母,竟罔顧家長信賴,行為應予非難,考量宋女坦承犯行,家長無意願調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宋女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宋女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宋女不服判決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於認事用法上並無違誤之處,量刑妥適,於7月15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此外,宋女另涉揮打、重摔未滿2歲男童致死案,經橋頭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後,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當中。(編輯:張銘坤)115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