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案 馮光遠判賠金溥聰100萬元
2015/10/6 11:08(10/6 12:0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