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南迴搞軌案 李泰安等判賠台鐵逾5千萬

2016/8/31 17:29(8/31 17:4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1日電)南迴搞軌案,被告李泰安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徒刑。台鐵另外請求損害賠償案,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天判處李泰安和胞弟李雙全的2兒子,應連帶賠償新台幣5096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鐵南迴線自強號、莒光號列車分別於民國94年6月21日及95年3月17日,在屏東縣枋山附近脫軌,其中李雙全的越南籍妻子陳氏紅琛傷重不治。

全案經檢警調查發現李泰安及李雙全為謀取高額保險金,涉嫌謀財害命,並以不明毒物謀害陳氏紅琛,而於偵辦期間李雙全自殺身亡。

台鐵因這兩起脫軌事故造成機務、車廂等損失,除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李家財產外,並於南迴案審理期間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分別向李泰安及李雙全2兒子共求償5096萬元。

李泰安涉及的南迴搞軌案歷經10年纏訟,於105年3月經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確定。10508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