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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要醫舉證 醫嘆:寧做健保署眼中的小孬孬醫師

2017/6/6 13:49(6/6 14: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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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網站6日電)最高法院認定一起醫療糾紛案應由醫師負舉證責任,在醫界引起廣泛討論。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醫師賴和賢6日在臉書分享讓一名老奶奶轉急診照斷層的經過,雖然初判認為應無大礙,但還是「政治正確」地安排進一步評估,「就這樣,花了健保署長口中被濫用的700億,省了我身家的3000萬。」

前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的妻子頭部受傷送到台大醫院急救後10個月死亡,家屬對台大醫師提告求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原審判決發回更審,舉證責任轉換到醫師身上。

延伸閱讀》台大涉醫療疏失 最高院:醫師須自證無過失

這項判決結果讓醫界感到不安又痛心,在「醫界同盟」、「醫勞盟」等醫界臉書社團引起廣泛討論,醫師賴和賢6日在臉書分享了「一個乾隆花瓶與小孬孬醫師的故事」。

賴和賢說,有天一名98歲的老奶奶拿著一張院外轉診單,因為頭部外傷到門診就醫。他做完了問診、理學評估,還有神經學檢查後判斷不致有過於嚴重的問題,但因陪同就醫的是外勞,又聯繫不上家屬,最後還是決定送急診進一步評估。

賴和賢事後看了老奶奶的斷層結果,果然沒有什麼問題。他說,「花了健保署長口中被濫用的700億,省了我身家的3000萬。」

賴和賢說,經過這一陣子的經歷,還有「台大醫療糾紛」的新聞,讓他確信「或許在健保署的眼裡我是個浪費健保的小孬孬醫師,或許在我同儕眼裡我是一個專業能力不足的醫師,但是我的確做了符合醫療水準的處置不是嗎」。他感嘆,就像一位學長講的,「在台灣看門診跟急診是一份危險的工作」。1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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