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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宏出院遭警逮捕 發監台北監獄

2019/5/10 17:19(5/10 18: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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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判刑定讞卻未到案遭通緝的前立法委員張俊宏今天出院,中正一警分局當場逮捕,下午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檢察官隨後諭知發監,由法警將他押解到台北監獄。

張俊宏涉嫌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法院判決應執行3年8月徒刑確定,但張俊宏逃亡超過9個月遭通緝,民國104年1月才投案入監,105年12月獲准假釋。

張俊宏另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投資怡鴻等公司,造成全民電通損失,最高法院106年3月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

北檢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張俊宏連同前案,共應執行5年7月徒刑。但張俊宏未到案執行,北檢去年3月23日發布通緝。

張俊宏3日在前民主進步黨主席許信良與律師張靜等陪同下聲稱到總統府投案,但總統府沒人接見,張俊宏之後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到振興醫院救護,並辦理住院。中正一分局員警輪班在場戒備。

張俊宏今天中午辦理出院,戒備的員警當場依法將他逮捕,下午解送到台北地檢署歸案,執行科檢察官人別訊問確認無誤後,諭知發監台北監獄。(編輯:唐聲揚)1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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