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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遭潑漆至今仍感害怕 3嫌二審改重判6至8月

2021/4/20 10:48(10/6 19: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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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去年遭男子鄭啟龍、曾士晟、曾士峰潑漆,一審判3嫌3至4月不等徒刑;林榮基二審時說,至今仍感到害怕,二審今加重改判3嫌6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劉方慈表示,一審判刑後,林榮基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主張判刑太輕;林榮基在二審高院開庭期間表示,因為這個案件到現在還是會感到害怕,擔心被人跟蹤以及自身人身安全,且自己有一定知名度,在路上很容易被認出來;林榮基的律師則說,本案之後,還是有發生類似的案件。

劉方慈指出,二審合議庭考量,依案發照片可以想見場面的觸目驚心,3嫌只因不滿林榮基的立場及理念,就在台北巿的街頭、光天化日下犯案,應予相當非難,3人對台灣社會善良風氣及民主自由精神,明顯造成不良影響,一審判刑背離一般人民的法律期待,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撤銷原判決並加重3人的刑度。

劉方慈表示,合議庭依傷害論罪,判鄭啟龍8月徒刑、曾士峰7月徒刑、曾士晟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刑事訴訟法規定本刑3年以下之罪,不得上訴三審,而傷害罪原本本刑為3年以下,但在108年5月底修法改為本刑5年以下,因此本件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香港「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林榮基在台開設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及訴求;鄭啟龍心生不滿,透過網路蒐集林榮基個人資料及銅鑼灣書店附近街景照片,邀集曾士晟、曾士峰兄弟伺機潑灑紅色油漆。

去年4月21日上午,鄭啟龍等3人分別搭乘計程車到銅鑼灣書店附近守候,曾士晟兄弟見林榮基進入中山區中山北路咖啡店戶外座位區用餐時,曾士峰拿出隨身攜帶的瓶裝紅漆倒入紙杯,衝向林榮基猛力潑灑,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林榮基潑漆前後照片。

判決指出,鄭啟龍等3人造成林榮基頭部、臉部、上半身及雙手等部位均沾染紅漆,而受有表淺損傷等傷害,藉此對林榮基公然侮辱及非法干擾林榮基身體活動及損壞林榮基衣物及背包。

一審認定,3人以一行為觸犯傷害、強制、強暴侮辱、毀損等罪,從重論以傷害罪,因林榮基身心受創、無法原諒,未宣告3人緩刑。案經上訴,二審審理後,今天宣判。

民事部分,林榮基求償新台幣300萬元,一審3月底判決3嫌連帶賠償30萬元,上訴二審中。(編輯:張銘坤)1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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