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住院陪病放寬至2人 陪病者未完整接種篩檢將改自費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6日電)指揮中心最新公布,放寬住院陪病規定,有特殊需求的兒童等對象,陪病人數上限改為2人,但公費篩檢仍為1人;另外,自明年2月1日起未完整接種的陪病者,篩檢由公費改自費。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醫院住院陪病仍限1人,有醫師呼籲,兒童加護病房小病人若有特殊需求,應放寬完整接種家長陪探病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3日已對外承諾,將研議12歲以下或特殊個案,擬多開放1個陪病名額。
根據指揮中心24日最新公布的「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其中住院病人陪病者管理中,已同意每名住院病人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若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雖然放寬特殊情形者陪病人數上限,但據規定,每名住院病人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於醫院陪病期間,如住院病人因醫療需求轉入他病房,如加護病房,致陪病者無法陪病而離院兩晚以上,返回醫院陪病日得視同入院篩檢,檢驗費用由公費支應。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兒童住院放寬陪病人數上限一併列在檢討措施當中,近日由指揮官陳時中批准。中央已於24日發文函知醫療院所和衛生局據以辦理,醫院收到公文後即可據以調整相關陪探病措施。
另外,原本的陪病篩檢規定,若家屬因故須住院,陪病者須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但無強制每週定期採檢規定;據最新公告,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以上陪病者,自明年1月1日起,入院維持公費篩檢,但每週須定期進行自費篩檢。
自明年2月1日起,入院採檢由公費改為自費篩檢,且每週仍須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及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以上陪病者,得免除入院篩檢及每週定期進行篩檢。(編輯:管中維)1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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