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修訂對外貿易法 要求外貿推進「貿易強國建設」
(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對外貿易法」即將修訂,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議進行二次審議。新華社報導,新修訂條文增列了「對外貿易工作應當推進貿易強國建設」、「國家維護公平公正的國際經濟貿易秩序」等規定,並針對發展數位貿易、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等增列相關規定。
根據報導,發展數位貿易、綠色貿易是中國官方推動貿易創新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十五五」規劃(第15個五年規劃,2026至2030年)建議即提出,「拓展中間品貿易、綠色貿易」、「創新發展數位貿易,有序擴大數位領域開放」。而日前舉行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積極發展數位貿易及綠色貿易。
報導表示,中國「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增列規定包括: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促進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對外貿易數位化發展,推動數位證書、電子簽名等國際互認,提升對外貿易便利化水準。
此外還包括:推動與綠色貿易有關的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建設;支持和促進對外貿易人才隊伍建設,為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報導提到,為進一步體現中共中央關於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部署和要求,修訂草案還增加了「對外貿易工作應當推進貿易強國建設」、「國家維護公平公正的國際經濟貿易秩序」、「國家支持貿易促進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務水平」等相關規定及表述。
此外,修訂草案進一步針對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救濟等作出規定,明確了常見的服務貿易模式,規定中國政府鼓勵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移動」等各種模式開展國際服務貿易。
報導說,為因應貿易風險和貿易環境變化的影響,草案新增有關政府機關可根據需要,建立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等的「貿易調整援助」制度。(編輯:邱國強/陳慧萍)1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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