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盜賣事件後 中國大修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6日電)南京博物院(南博)去年5月爆出館藏文物盜賣事件,中國國家文物局擬大修「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新增博物館法定代表人離任必須點交藏品、不允許徵集來源不明藏品等規定。
中國國家文物局釋出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至30日截止。
中國現行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在1986年發布,迄今40年未修訂,外界一直有呼籲修訂辦法的聲音。官方在2024年召開修訂座談會;在南博盜賣事件後,2025年7月全國博物館藏品管理工作座談會召開,今天對外發布徵求意見稿。
目前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有33條;修訂新版將擴增達60條。
徵求意見稿明確界定,博物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藏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在離任前應辦理藏品清點、移交手續,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應派員對國有博物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離任時藏品清點、移交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監督機制被導入博物館管理制度中。徵求意見稿要求博物館建立藏品取得、鑑定、建檔、出入庫、退出、修復與其他等各個環節管理制度;博物館應建立社會監督機制,透過現場公示、官方網站等方式,公布藏品資訊與徵集、退出訊息。
徵求意見稿要求,博物館可以透過購買、接受捐贈、依法交換、調撥、移交等法律法規規定方式取得藏品;不得徵集來源不合法或來源不明的藏品,徵集過程不得有違博物館職業道德。博物館對於取得的藏品,應在3個月內辦理入藏手續。
徵求意見稿對於藏品庫房管理、藏品保護利用等部分加以規定,例如庫房管理人員不得單獨進入庫房、非庫房管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庫房、借用藏品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等。
南博去年5月爆出館藏文物被盜賣事件。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發現,時任南博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相關單位也未按規定嚴審,「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被違規調出、銷售,經多手轉賣,目前5幅畫作追回3幅,其中1幅經清查在南博庫房找到,另1幅持續追查中。(編輯:邱國強)1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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