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合建分屋明年出售 以土地持有期計稅2015/10/3 18:3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3日電)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明年上路,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以自有土地興建房屋,或與建商合建分屋後出售,其交易所得應依土地、房屋各自取得日期與期間,決定採用新制或者舊制課稅。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