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籲廢酒駕肇事保險理賠條款 顧立雄允研議

2019/2/27 16:1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7日電)酒駕肇事害人害己,立委施義芳要求移除產險業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否則形同變相鼓勵酒駕;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同意研議。

酒駕肇事害命新聞時有所聞,製造許多家庭悲劇,有立委認為應加重酒駕刑責。為此法務部近期也修正刑法公共危險罪章,規定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最重可判處死刑,並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不過,現在仍有部分產險業者在販售的第三人責任險中,附有「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亦即俗稱的「酒償險」,購買第三人責任險的車主,可以購買此附加險,當車主酒後上路發生車禍,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保險公司就會根據保單條款的內容負賠償責任。

對此,民主進步黨立委施義芳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批評,酒償險形同變相鼓勵酒駕,與現在政府遏止酒駕的政策不合,建議產險業者拿掉此條款,並要求金管會檢討。

顧立雄表示,此附加條款是基於保障酒駕受害者,但從保險原理來看,確實像在鼓勵酒駕,再由保險理賠,因此同意研議。(編輯:林興盟)10802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