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防網路交易逃漏稅 財部:明年起銀行提報高頻交易帳戶

2022/6/28 19:5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8日電)網路交易盛行,為避免逃漏稅,財政部近日公布規範,要求金融機構每年3月底前,提供每年存轉匯入累積達新台幣240萬元、且期間有4個月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的個人「高頻交易」帳戶資料,明年首度上路。

為讓課稅資料的蒐集符合比例原則,且考量信用卡、電支金流都已建立定期申報交易資訊機制,銀行帳戶也該比照辦理,財政部27日公布「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明確指出相關資料範圍及作業程序。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國稅局在查核、運用課稅資料時,會先行與申報資料進行比對分析,了解是否可能涉及短漏報,而不是在取得資料後,著手全面調查。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規範,所謂「高頻交易」,是指同一人、同一金融帳戶,在一年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4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

與此同時,上述計算排除了非銷售性質的交易項目,包含政府機關撥付的補助款和紓困金、公益團體補助款項、信貸、保險給付、投資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定期存款、薪資、公寓大廈住戶管理費和同一人金融帳戶間轉匯款項等。

據作業規範,金融機構應針對「高頻交易」帳戶,提供身分資料和交易紀錄;身分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金融帳戶開戶日期;交易紀錄則為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存轉匯入金額及時間。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至於規範上路和金融機構提供資料的時間,財政部指出,金融機構應依規定格式及遞送方式,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前一年度「高頻交易」帳戶的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送交財政資訊中心,換言之,首次應於明年3月31日前提供。

財政部表示,稅捐稽徵機關處理上述相關資料,應訂定內部作業程序及內控管理機制,以確保資料安全;賦稅署官員也強調,國稅局本來就有針對取得的課稅資料,建置資安保護機制。(編輯:趙蔚蘭)11106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