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轉創新板增添彈性 金管會放寬增資必要條件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4日電)配合亞洲創新籌資平台計畫,推動企業掛牌後轉板機制,開放企業可從上市公司、上櫃公司申請轉為創新板上市。金管會表示,將放寬增資限制條件,包括可豁免提出增資計畫具必要性,申報生效期間縮短為7天,最快預計6月初上路。
金管會去年10月宣布,亞洲創新籌資平台由證交所、櫃買中心精進上市櫃及交易制度,聚焦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2大主軸,推出13項面向精進措施,股票市場放寬外國企業上市櫃規範、促進轉板彈性,債券市場放寬外國公司來台發行債券規範等。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說明,證交所跟櫃買中心有3大交易板塊,包括上市、上櫃與創新板,過去創新板可以轉上市櫃,現在增加互相轉板機制,也就是說,一般板上市公司與櫃買上櫃公司可以轉到創新板掛牌。
根據金管會統計,2021年至今,轉板或改列情況合計17家公司,包括上櫃轉上市11家,創新板改一般板上市公司5家,創新板轉上櫃公司1家。
黃仲豪指出,未來上市公司改列創新板,或是上櫃公司轉至創新板,若企業因而衍生現金增資需求,金管會規劃放寬增資限制條件,此次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範,將對外預告60天,預計最快6月初上路。
黃仲豪說明修訂規範內容,首先,可豁免提出增資計畫必要性的說明,過往增資須說明目的是擴廠或償還債務等,若只是轉板、改列,則不用說明;二,現行增資申報生效時間,快則12天、慢則20天,修正規範後,申報生效時間縮短為7天。
根據證交所統計,自2025年1月全面刪除創新板合格投資人制度後到當年底為止,2025年創新板總成交金額約新台幣667億元,已達2024年全年度的268%,2025年日均成交值2.77億元,年增169%。
媒體關切企業是否有誘因轉至創新板,黃仲豪指出,希望先提供轉板機制彈性,企業選擇板塊可能考量流動性、本益比、分析師關注度等,現行創新板跟其他板塊的交易制度差異不大,主要不同處僅在於IPO的審查標準跟掛牌後的監理機制。(編輯:潘羿菁)115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