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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國際金融中心法通過 吸引國際資金成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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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羅薇佳雅加達22日專電)印尼國會昨天通過「印尼國際金融中心」(PFII)法案,為發展國際金融中心提供法律依據,盼吸引國際金融機構設點及國際資金投入,並讓更多跨境金融活動在印尼進行。

印尼國會21日在議長馬哈拉尼(Puan Maharani)主持的全體會議中通過PFII法案。國會在新聞稿中表示,PFII法是依據今年修正的「金融部門發展與強化法」制定,作為推動國際金融中心發展的法源,希望引入更多國際投資,促進跨境金融活動在印尼進行,深化國內金融市場。

印尼國會第11委員會副主席、PFII法案工作小組主席赫卡爾(Mohamad Hekal)向印尼媒體表示,PFII主要目標是引入海外資金,而非與國內金融體系競爭。未來將以外幣交易為主,並發展涵蓋航運、航空相關融資、保險及投資銀行等領域的金融服務,讓相關跨境交易可在印尼完成。

印尼國會表示,PFII將設立管理機構、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商業仲裁機構與專門法院,並納入防制洗錢及其他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制度;法案通過後,仍須完成配套法規制定,才能推動PFII正式運作。

PFII法案規劃的稅務優惠安排也受到外界關注。根據印尼國會說明,符合條件企業可享所得稅率最低至0%的優惠,期限最長50年,引發外界對稅收影響及投資效益的討論。

「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報導,經濟學人資訊社(EIU)亞洲分析師戴啓航(Tay Qi Hang)指出,國際金融中心能否吸引國際金融機構,除稅務優惠外,更取決於法規透明度、監管制度及司法機制是否符合國際標準。他認為,相關制度若未能提升投資人信心,將不利吸引國際金融機構設點。(編輯:楊昇儒)1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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