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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新北計程車加成收費

2016/2/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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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5日電)體恤計程車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105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自今天零時起至2月14日(星期日)晚上12時止與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實施期間共計10天。

尚未完成裝設新式計費表計程車,除依舊表跳表顯示金額及對照表收費外,再加收新台幣20元;夜間加成時段(晚上11時至清晨6時)加收40元。已完成裝設新式計費表者,則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收費(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金額)。

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淡水區維持現行依主運價再加收3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加收兩成依公告固定運價收費,不適用對照表。

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北北基計程車運價與鄰近桃園市不同,計程車收費運價是以「上車地點」 為準,駕駛人應遵守收費規定。倘市民搭乘計程車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1999專線申訴。

王聲威提醒,春節走春拜年與聚餐場合較多,市民可多加利用計程車,為確保乘車安全,乘坐計程車請繫安全帶,切勿酒後駕車。計程車駕駛犧牲闔家團圓假期,提供便捷接送服務,呼籲乘車民眾體恤運將辛勞,不吝多多給予支持鼓勵,讓大家都能度過開心平安的春節假期。10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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