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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移工逃跑 雇主最重可移送檢察機關

2017/10/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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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日電)為了維護移工權益,勞動部今天重申若雇主謊報移工逃跑,不僅可依法裁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外,若讓公務員登載不實還可移送檢察機關。

台灣首場移工模擬公投的首波開票結果將在明天早上出爐,加上日前越南移工遭警開槍事件,也讓外界關心移工權益該如何保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今天透過電話表示,過去曾有外籍勞工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後,雇主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導致外籍勞工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

薛鑑忠指出,若接獲外籍勞工申訴遭雇主惡意謊報行蹤不明,會立即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認有惡意謊報事實,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雇主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他說,勞動部也將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以保障其就業權益。另外,雇主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亦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 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依現行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失去聯繫認定原則,若外籍勞工於連續曠職3日內,因勞資爭議或雇主違法,曾撥打1955專線申訴或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安置,不會認定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雇主若通報行蹤不明,也會在查證後撤銷通報。1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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