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危害預防複檢未改善最高罰30萬 6至9月專案檢查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3日電)勞動部今天發布「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4大策略,不合規定者複查檢驗後仍未改善,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並於每年6至9月專案檢查,預計舉行105場次。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近年夏季持續高溫炎熱,戶外作業的熱危害預防已成為各界高關注的議題,為避免工作者因高氣溫環境發生職業災害,6月20日已修正「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
勞動部也發布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4大策略,首先是加重雇主防災責任,熱危害達第4等級,應設置遮陽、降溫設備、休息場所,並視狀況提供飲水、調整作業時間,不合規定者複查檢驗後仍未改善,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勞動部於每年6至9月實施專案檢查。
其他策略包括:更新熱危害預防指引,協助業者落實熱危害預防;強化跨部會合作,共同督促業者落實高氣溫防護,並結合地方政府相關資源擴大宣導;運用公私協力,提升違規改善率及監督檢查效能,結合專業團體協同檢查機構確認業主改善成效,並與相關公(協)會合作推動自主管理回報,共同提升防護量能。
勞動部今天在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舉辦示範觀摩會,展示各項遮陽降溫、休息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勞動長洪申翰部長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趙興華共同呼籲業者,重視並落實高氣溫危害防護。
勞動部表示,新修正的「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明確適用對象為事業單位所有工作者(包括勞工、自營作業者、派遣勞工);增訂規定,提醒雇主在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即應設置必要的降溫設備及休息場所。
勞動部與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合作,優化職安署「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介接各縣市區鄉鎮的每小時溫、濕度資訊,可運用手機查詢所在地即時的熱危害風險等級及取得相關應對措施。
增訂具變動性、臨時性作業的防護措施,包括:吸濕排汗衣服、充足飲用水、視天候狀況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及善用對外開放的機關或店家等作為休息場所。
另外,增訂特殊作業樣態(如高空電塔維修、道路施工等)的降溫措施及休息場所設置方式,雇主應提供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
新修正的指引也提供熱危害預防相關遮陽、降溫設施、休息場所及個人防護器具等的圖示及說明。(編輯:管中維)1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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