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車牌重罰7.2萬元7/15上路 致傷亡、累犯者可沒入車輛
2025/7/1 13:16(7/1 13: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日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使用偽造、變造車牌,加重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7萬2000元罰鍰,如果是偽造、變造他車車牌、致人傷亡或偽造累犯,更可直接沒入車輛。交通部今天說,預計7月15日上路。
鑑於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行駛的違規案件有增加趨勢,形成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治安問題,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條文,提高偽造車牌相關罰則。
交通部也配合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6條及第2條附表草案。
根據草案內容,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吊銷、註銷的車牌,以及車牌借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車牌的罰鍰,可處汽車所有人的罰鍰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而未領用牌照行駛、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已領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牌、牌照經吊銷仍行駛、報廢登記車輛行駛等行為,將直接對汽車所有人處最高額的罰鍰3萬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針對使用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將處汽車所有人最高額再加倍的罰鍰,可重罰7萬2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如果偽造變造他車車牌將可直接沒入車輛,而其他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有肇事致人傷亡,或是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也可沒入車輛。
相關草案預告預計7天,交通部今天指出,已會商內政部,相關法案將在7月15日上路。(編輯:方沛清)1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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