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核文創產業園區 9處商品標示涉違規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全台12處文創產業園區的查核結果,共有9處商品標示涉及違規,10處管理措施有缺失,已要求業者、營運單位改正。
消保處發布新聞稿,114年3至4月,前往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消費場所聯合查核,共查核12處;其中涉及違規缺失者,已請主管機關督導地方政府或本於職權,依法要求業者或營運單位改正。
根據消保處查核結果,全部符規定的只有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12處文創產業園區涉及違規最多的是商品標示部分,有9處商品標示不完整,包括台中文學館、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松山文創園區、駁二藝術特區、松園別館、十鼓文創園區、藍晒圖文創園區、中原文創園區、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
另有10處涉及定型化契約及相關管理措施缺失,主要為AED(即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設置管理缺失,共有7處;另有1處未依其所屬地方政府所定的自治條例,足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另2處缺失包括洗手間緊急求助鈴未正常運作、急救箱部分藥品逾期、部分展間疏散動線堆放物品。
至於建築安全管理,只有駁二藝術特區逾期申報。消防安全管理2處有缺失,1處是松園別館避難方向指示燈故障、緩降梯處未附使用說明、煙霧探測器位置涉及缺失;另1處是十鼓文創園區避難方向指示燈不足、窗簾及布幕無防焰標示、出口標示燈未插電。
消保處說,已請文化部將這次查核發現違規缺失的樣態,列為輔導重點;同時應注重這類消費場所緊急設備及硬體設施的管理維護(例如:AED警鈴或洗手間緊急求助鈴是否正常運作等),及場所管理人及現場工作人員對急救器材與消防設備的熟稔度,並要求業者與營運單位確實足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在文創園區遊憩、選購商品或參觀展覽時,除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例如品名、廠商資訊、原產地、製造年月或年週等內容),同時也應留意疏散動線是否暢通,維護自身權益及安全。(編輯:吳素柔)1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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