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延遲通報 114年重大職災增8人更新為259人
2026/2/5 15:19(2/5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勞動部今天更新114年重大職災數據,從原本251人增加至259人,主因雇主延遲通報、等待法醫解剖鑑定等,職安署副署長萬榮富說,職安法修法已加重延遲通報罰鍰,籲雇主落實。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萬榮富會中宣布更新114年重大職災數據,從原本251人上修至259人,與113年重大職災287人相比,降幅為9.8%。
萬榮富指出,職安署1月中旬時曾經公布114年重大職災數據為251人,經更新後再增加8人,主因有雇主延遲通報、等待法醫鑑定,以及進一步釐清罹災者身分後確認案情所致。
萬榮富說,8人之中有3人是因事業單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導致,其中1案是罹災勞工去年有通報受傷,但今年死亡,因此以發生時間為去年而納入。
此外,萬榮富說,也有3人是經法醫解剖鑑定並取得屍體相驗證明書,確認死亡原因與工作具關聯性而計入;另有2人是經過進一步調查釐清罹災者身分或災害發生與工作相關等,才確認屬重大職業災害而加計上去。
萬榮富指出,針對延遲通報雇主後續將開罰,也提醒雇主務必落實職災通報,職安法已加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的處分,從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提高至5萬元至300萬元,雇主務必配合。
根據更新數據顯示,114年重大職災案件數最多仍為台中市39人,其次為新北市及桃園市32人、台北市20人;若與113年相較,則以台北市新增9人最多,其次為嘉義縣、雲林縣增加3人,而減少最多則是高雄市16人、新北市8人及台南市4人。
萬榮富表示,後續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降低重大職災發生率,勞動部也將定期對外公布各季統計資料,提供社會大眾監督。(編輯:陳仁華)11502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