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黃金出境未申報遭扣押擬拍賣 男急繳罰鍰領回
2026/2/25 15:49(2/25 16: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5日電)新北市鍾男113年攜帶重約1.5公斤未申報黃金出境遭航警局查獲,台北關除扣留黃金並裁處逾301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遭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公告拍賣,鍾男得知立即繳清罰鍰保住黃金。
目前黃金價格較113年上漲相當多,依臺灣銀行2月25日黃金條塊500公克報價為264萬8709元,3塊500公克黃金條塊目前價值約794萬餘元,遠高於113年當時估價的301萬餘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鍾男(69歲)於113年4月30日計劃赴越南,但遭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在手提行李內查獲3塊黃金,總重約1.5公斤,依當日牌價計算高達新台幣301萬7643元,遠超法定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約新台幣62萬6252元)的黃金免申報限額。
桃園分署說,鍾男未向海關以口頭或書面報關辦理驗放手續,經航警查獲會同海關人員清點,並依洗錢防制法扣留,後由關務署台北關依同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等規定,裁處相當於3塊黃金價值的301 萬7643元罰鍰。因鍾男逾期未納,台北關於去年12月將案件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指出,除第一時間全面扣押鍾男名下存款,並於115年1月依法查封帶回遭扣留的3塊黃金,原定於115年3月3日針對重約500公克的金塊進行首波公開拍賣,鍾男得知後立即致電表示繳納意願,並於24日親自以現金繳清全額罰鍰,順利領回全部黃金,免除被法拍的命運。(編輯:林恕暉)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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