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投入9千萬 新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3/16上路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5日電)為助旅行業提升數位能力及服務品質,觀光署投入9000萬元,推出新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明天上路,除補助公(協)會教育訓練外,另補助業者首次建置電子商務管理系統、取得永續標章。
交通部觀光署過去曾推出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補助對象僅包含依法登記有案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以及由旅行業所組成並經觀光署認可全國性觀光公益法人,這次新方案,補助對象除上述公(協)會以外,還擴及旅行業者。
根據新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實施要點,主要為協助旅行產業升級發展,提升產業數位能力及服務品質,並取得永續標章,以增加市場競爭力,增進國際來台旅客。
觀光署表示,新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實施期程自今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止,補助經費約新台幣9000萬元,實施1年,至預算提前用罄為止。
在補助內容部分,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由旅行業觀光公益法人,針對服務品質提升與市場開拓行銷、產業升級或提升數位化能力、旅遊安全提升與旅客權益保障等辦理教育訓練,每案補助上限50萬元,且自籌款不得低於總經費10%。
觀光署預估,上述可補助50件,每案補助參考基準將依其課程性質,以參與人數及成效作為績效衡量指標。
針對旅行業申請履約保證保險費用補助,最高得申請補助50%,並以1萬元為限,分公司上限2500元。觀光署說明,目前各旅行業者履約保證保險費用每年約1萬4000餘元至5萬餘元間,因應114年度起履約保證保險保額及保費同步提高,考量旅遊產品於3至6個月前上架販售屬常態,突然調漲保費尚不及反應於成本之中,因此在此「過渡時期」,提供旅行業者必要協助。
其他補助包括旅行業首次建置電子商務管理系統費用,最高得申請首次建置費用及第一年服務費用90%,旅行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者,以5萬元為限,6人以上者,以10萬元為限。
觀光署指出,目前中小型微企業數位化情形尚未普及,為鼓勵業者數位升級,只要新建系統業者,不論其系統涵蓋功能多寡,包含訂單系統、人事管理、財務系統,均得申請補助首年建置費用。
為配合國際永續趨勢,觀光署表示,凡於今年取得國內外永續、節能減碳、綠色環保等相關認(驗)證、證書或標章的業者,也將提供補助,業者最高得申請審查及查核相關費用90%,並以2萬元為限。(編輯:張雅淨)115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