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倡議回收化粧品供二手使用 學者:留意過敏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有環團倡議回收化粧品,經處理後再轉手給其他消費者,避免浪費。學者提醒,在不確定一手化粧品保存、使用的情況下,貿然使用二手品可能會有過敏或皮膚問題。
環團攜手彩粧品牌進行化粧品浪費調查,發現台灣使用彩粧的族群平均每人擁有58件彩粧品,約每3件就有1件幾乎全新;今天宣布啟動彩粧再生計畫,經過整理,未過期產品會進行義賣為彩粧找到新主人;過期品則轉作大體彩粧、兒童繪畫素材或教學使用。
成功大學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特聘教授王應然告訴中央社記者,雖然立意良善,但化粧品屬於身體接觸類產品,回收過程存在多項難以控管的變數;且二手產品往往難以追溯原始管道及確切的保存期限,若是二手使用者出現過敏或皮膚問題,將面臨求償無門的困境,引發消費糾紛。
王應然以「醫院拿剩的藥分給別人吃」為例,並不鼓勵消費者使用二手化粧品,建議過期或不再使用的產品仍以直接丟棄處理最為保險。
陽明交通大學食品安全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所榮譽教授劉宗榮抱持相同疑慮,他告訴中央社記者,安全永遠都是第一的考量,因為化粧品都有防腐,如果說時間久、保存環境不佳,可能防腐效果不好就會長菌。
劉宗榮提到,若是提供給兒童作為繪畫素材也要注意,由於小孩子的皮膚比較沒有成熟,雖然它的結構跟成年人一樣,可是它的吸收可能會比較快,安全標準應該要更高。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臉書「TFDA 化粧品安全使用」中提醒化粧品丟棄重點。首先,未用完的液體不要直接倒進水槽或馬桶,先將內容物以廢報紙或廢布吸附,裝入垃圾袋,當一般垃圾丟棄,避免污染環境。 若是空瓶、容器,將內容物清理乾淨後,依塑膠、玻璃瓶等分類回收,無法回收的包材則當做一般垃圾處理。
食藥署特別提醒,若是壓縮氣體噴霧劑型化粧品,請勿刺破瓶身、並遠離火源與高溫,確認內容物用完後,必須依規定分類處理,避免發生危險。
環境部補充,壓縮氣體瓶必須確認使用完畢,若有剩餘氣體,請在空曠處將內容物排出;接著獨立打包、單獨裝袋,不與其他回收物混裝;外包裝明顯處加註「內有高壓瓶罐」;最後交給資源回收車,請勿丟進垃圾壓縮車。(編輯:李淑華)115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