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花蓮調車事故 運安會提4項改善建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日電)台鐵去年一輛R150型柴電機車,在調車時撞及停留車,幸無人員傷亡。運安會近期公告調查報告,向台鐵及鐵道局提出評估增加調車員司於緊急狀況下有效警示司機員措施等4建議。
去年,台鐵花蓮機務段一輛編號R169的R150型柴電機車,欲聯掛停留於洗車線2股的EMU3000型新自強號列車時,撞及該停留車,造成EMU3000型新自強號列車聯結器及鼻罩毀損,無人員傷亡。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近日在官網公布調查報告,運安會表示,司機員於調車機接近「停車再開」標誌,且調車員司使用紅色號誌旗指示其停車時,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而持續朝停留車方向運轉。
運安會說,調車員司發現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時,因站立處無可停止調車機運轉的設備,僅能持續揮動號誌旗卻未能及時喚起司機員注意而立即停車,最終調車機以時速12公里撞及停留車。
運安會指出,調查發現台鐵調車號訊採用視覺警示,容易增加司機員視覺注意力的負擔,較難達成即時警示司機員效果,若於緊急狀況下能利用聽覺警示較能確保在不同情況下達到警示效果。
運安會說,台鐵在調車標準作業程序未明訂調車員司於緊急狀況時,可利用行調無線電警示司機員停車,較難防止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而導致車輛衝撞事故,且未能即時修復或補設已毀損或傾倒停車再開標誌,不利於調車員司及司機員判斷列車停車位置與所需煞車距離。
除此之外,運安會說,台鐵花蓮機務段係採用關閉調車機列車自動防護系統方式進行調車作業,致調車機運轉於花蓮站與花蓮機務段間,存在冒進險阻號誌與其他列車衝撞風險。
運安會向台鐵提出3項建議,包含評估增加調車員司於緊急狀況下有效警示司機員或其他可使調車機立即停止運轉方式;修復或補設已毀損或傾倒停車再開標誌;重新評估花蓮機務段採用調車機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方式進行調車作業安全性與適當性。
運安會向鐵道局提出應本於監理機關權責,將台鐵有關「修復或補設已毀損或傾倒之停車再開標誌」安全改善建議,納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項目。(編輯:李錫璋)1150402
- 台鐵花蓮調車事故 運安會提4項改善建議2026/04/0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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