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強化職業風險預防 堆高機貨叉禁戴人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8日電)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職安衛設施規則,強化風險預防,高風險作業應事先申報、機械設備檢修應擬計畫、新增化學品操作風險評估報告,並禁止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如貨叉)載人。
勞動部今天預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林毓堂在記者會中表示,修正草案是希望由原本事故後的應變處理,轉為事故發生前即可進行風險預防,「不讓高風險行為存在灰色空間」。
林毓堂指出,在高風險作業落實事前風險評估方面,事業單位在作業前應實施風險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具體預防措施並作成紀錄。所謂的高風險作業,樣態包含墜落、倒塌、溺斃、缺氧、火災、物體飛落及其他風險等。
另外,林毓堂提到,草案就機械設備檢修安全程序進行修正,針對機械停機、維修、保養、檢修過程,要求雇主事前訂定「危害防止計畫」,讓設備檢修成為有計畫、有程序的安全管理,而非臨時作業。
林毓堂表示,這次同步修正嚴禁勞工搭載於堆高機貨叉、托板及其他乘坐席以外部分。原本有列部分例外情況(如停止行駛堆高機),但此次修正為全面禁止;他強調,堆高機原始設計未考量動態人員重心偏移,易致斷裂或墜落傷亡。
林毓堂指出,這次修正新增針對四氫化矽(矽甲烷)、硝酸銨、有機過氧化物及熱煤油的管理規範,要求事前風險評估與預防措施,加強危險性物質事故預防。初步合計共影響逾千家業者。
勞動部表示,如機械設備危害防止、禁止堆高機載人等,將配合本法施行日施行;高風險作業事前風險評估與通報機制、化學品事前風險評估與預防措施將給予業者緩衝期,預計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勞動部說明,草案明訂雇主與事業單位的法定作為義務,違反相關規定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編輯:管中維)115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