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醫療院所監視器裝設 公共空間可錄影無須標示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衛福部長石崇良11日表示,醫療院所設於公共區域錄影設備,通常不需額外同意或標示。(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衛福部長石崇良11日表示,醫療院所設於公共區域錄影設備,通常不需額外同意或標示。(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1日電)醫美診所疑涉偷拍持續延燒,出現醫療院所「只要有錄影就是侵犯隱私」疑慮。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說,設於公共區域錄影設備,若非針對特定個人錄影,通常不需額外同意或標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等,石崇良列席,他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愛爾麗診所板橋店日前被發現煙霧偵測器內疑藏針孔攝影機,事件引發連環效應,包括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的必要性也受關注。

關於醫療院所公共空間能否裝設監視器,是否需要病患同意,石崇良說,醫療院所隱私訂有相關指引,錄影設備裝設地點以公共區域為主,以確保安全。一般而言,公共空間錄影規定,不需要特別告知或取得同意,例如車站、捷運等地的監視器。

石崇良表示,只要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不是針對特定個人的錄影,法律上通常不要求額外同意或標示。若是在診療空間進行錄影,必須事先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這次事件後,相關部門會再舉行會議,更明確地要求落實規定。

石崇良指出,針對部分醫美診所不當裝設監視器的案件,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經被要求進行盤查轄區醫療院所,已清查到大約有4家左右,這種行為是相當不可取的,因此會採取最嚴厲的處分,依法該停業的就停業。

石崇良說,如果診所涉及偷拍事件屬實,可能違反法律條文,包括醫療法第72條的不當洩露病人資料、同法第108條第6款、第7款涉及防止傷害、妨害風化,以及超收費用未適當處理等,更嚴重者,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涉及特種個資的不當蒐集,屬刑事罪。(編輯:管中維)1150511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汭恩產後護理之家疑涉裝偷拍設備 負責人:無功能廢線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