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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醫療隱私規範指引遭指粗糙 石崇良允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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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醫美診所偷拍疑雲延燒,立委質疑醫療隱私規範指引過於粗糙,衛福部長石崇良(圖)11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將檢討並改善相關措施。中央社記者翁睿坤攝 115年5月11日
近日醫美診所偷拍疑雲延燒,立委質疑醫療隱私規範指引過於粗糙,衛福部長石崇良(圖)11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將檢討並改善相關措施。中央社記者翁睿坤攝 115年5月11日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1日電)醫美診所偷拍疑雲延燒,立委質疑醫療隱私規範指引過於粗糙,不僅違法樣態難防、患者知情同意權模糊,甚至當同意後影像保存安全性也無法源依據,衛福部長石崇良允檢討改善。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中指出,現行衛福部醫療隱私規範指引過於粗糙,缺乏母法支持、無強制性、沒有任何罰則;不能完全依靠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為個資法只是一般原則,而醫療隱私具有特殊性。

林淑芬說,醫療院所張貼「攝影中請微笑」是否等同於告知並取得同意,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範,目前醫療體系對醫療隱私的規範低度,僅仰賴個資法,實際上是一種放任;理解醫界為避免糾紛設置錄影器,但錄影後的保存管理、疏失責任等,都沒有明確規定。

林淑芬表示,過去從未有人說明錄影器應如何設置,衛福部也未制定相關規範,直到如今發生知名醫美診所疑涉偷拍事件後才意識到問題;醫療工作區裝設錄影器已成常態,但沒有人知道設置標準,也未進行稽查。

林淑芬說,如今醫療影像取得容易,許多情境醫療過程都可能被拍攝,無論是術前術後照片用於行銷,或教學影像等醫療重要用途,如缺乏清楚規範,患者的醫療影片容易被濫用,病人隱私根本無保障,「錄影影像的去向不明,甚至可能流入暗網或情色網站。」

林淑芬提醒,不是「同意拍攝」這麼簡單,同意後才是大問題、醫療機構取得影像後,衛福部無醫療影像保存法規保障,恐怕韓國當年外科整形醫院遭駭客入侵,知名人士等患者醫療影像外流暗網事件會在台灣上演,「患者的臉拍得一清二楚,全身脫光光影片都被放在網路傳播。」

林淑芬認為,除了確保違法針孔錄影不會發生在醫療場域,患者同意拍攝的醫療影像也應制定法規,以嚴謹法條約束,確保存取合法;保障就醫民眾隱私,正確做法應是將錄影視為病歷一部分,並予以充分且安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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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表示,未來將檢討並改善相關措施。第1點是監督與考核,每年地方衛生局都會進行督導考核,務必將問題監視器查出;本週三將與地方衛生單位舉行會議,說明相關作法,抓出的醫療院所問題監視器,將納入今年督導考核重點。

依據醫療法,有權進行不預警稽查,因此無須擔心醫療院所會提前拆除裝置。石崇良說,第2層保障是違法裁量與設置指引,將討論違法裁量基準,必要時也會研擬監視器裝設指引;至於患者同意拍攝的醫療影像法規制定,未來也會進行評估,朝這個方向來做。(編輯:陳仁華)1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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