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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團體與中國簽約 陳駿季:若涉政治單位就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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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3日電)中國日前舉行海峽論壇,台灣有5組農業團體與中國簽約,陸委會要求農業部查處。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天說,如果是企業對企業沒問題,但若是與政治性質單位簽約,就違反規定。

中國日前在海峽論壇舉辦農漁產品對接簽約儀式,宣布中國將採購台灣台東的鳳梨釋迦、屏東的石斑魚等,台灣有5組農業團體參與並簽約,陸委會請農業部查處。

陳駿季上午出席農村發展暨水土保持署「7國藝術家齊聚花東縱谷 12件作品點亮流動的暖光」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談到有關台灣的農業團體到中國簽約一事。

陳駿季首先釐清外界指陸委會或農業部不顧農民生計,要查與中國有關貿易行為,他說,樂見農民與對岸的任何貿易行為,但如果涉及相關政治議題,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陳駿季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的很清楚,台灣人到中國,未經同意下,不能與政治有關機關團體,或政治性質單位簽MOU。

陳駿季說,政府樂見兩岸正常貿易行為,如果是企業對企業,沒有問題,如果是由相關團體與中國相關政治有關機關簽署,會有後續顧慮風險。

陳駿季重申農業部立場,希望所有農產貿易是穩定、可持續並可被預測的市場機制,不要任何帶有其他目的的農產貿易買賣,否則對農業長期產業結構調整不利。

陳駿季說,18日就接到陸委會來函,已由產業相關單位請相關團體說明,目前還未得到任何說明,仍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精神,了解台灣的農業團體簽署MOU的對象是否與中國政治實體有關,絕非打壓兩岸貿易。

陸委會點名到中國簽約的這5組農業團體,包括:「台灣農產共同協力運銷合作社」、「協春水產」、「南投縣農會」、「天崴農業科技」以及「花蓮縣農會」。(編輯:張銘坤)1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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