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案得標商曾涉兒少性剝削 勞動部將請益主管機關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吳欣紜台北30日電)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天批評,今年預算勞動部到5月底已花逾新台幣1076億元,且有365萬元採購案得標廠商負責人涉兒少性剝削。勞動部回應已花預算是法定義務支出,採購案爭議則無明文限制,將請益採購法主管機關。
陳菁徽今天透過臉書表示,根據統計,勞動部截至今年5月底,累計支出早已高達1076億元。且其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115年就服職訓社群平台維運採購案」,得標廠商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權姓負責人卻有兒少性剝削案前科。
陳菁徽指出,權姓負責人胞兄在2001年在網路聊天室誘騙未成年少女出來見面,迷昏後性侵,再把過程製成光碟販售,共7人受害。權姓負責人則協助複製影片及圖檔、製成光碟、架設網站,並在多個色情網站刊登廣告、販售牟利,遭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1年、緩刑3年定讞。
陳菁徽批評,此採購案預算金額365萬元,且近年勞動部及附屬相關單位的社群媒體維運,大量與讚點子合作。相關標案底價金額合計5964萬917元;其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3個單位合計3784萬9142元。
對此勞動部今天回應,115年度總預算案未依預算法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議程序,因此相關預算執行是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新增計畫以外的原有經常性經費依照上年度執行數動支,並列支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所需支出,另新增計畫經立法院同意者可先行動支。
勞動部說,今年截至5月執行1076億元部分,是撥補勞保基金、補助勞工參加勞保、健保等保險費、撥付2成育嬰留停薪資補助、及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所需經費及人員維持費等法定義務支出。
針對貼文所提的115年媒宣案,勞動部也說,是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及選商,至於勞發署所屬及勞保局的社群平台維運,是依現行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投標資格審查包含法定停權情形,但並沒有針對「負責人個人過往刑事紀錄」審查機制。
勞動部表示,針對此案履約,後續將持續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公務資訊發布符合契約規範與機關立場,且上揭採購案件,現行採購法規無明文限制特定前科者設立公司行號及投標,後續會再請益「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進一步討論。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條規定,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法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輯:蘇龍麒)1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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