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三讀 商業名稱違法不改可撤銷登記2016/4/19 11:14(4/19 16:16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商業登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未來當商業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後,若商業未在6個月內變更商業名稱,主管機關得以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