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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擬修稅捐稽徵法 與他國交換稅務資訊

2017/2/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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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6日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討論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未來可與他國簽訂租稅資訊交換協議,避免雙重課稅或逃漏稅等問題。

台美於美東時間22日簽署「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簡稱肥咖條款)」,未來生效後,美國可要求台灣提供不合作客戶,以及有逃漏稅疑慮者的資料。

徐國勇下午受訪時表示,為因應肥咖條款通過後,可以跟美國有效的進行稅務資訊交換,且為維護租稅公平跟善盡國際義務,也應該跟其他國家簽訂稅務資訊交換、稅務協助的全面性租稅協定,因此擬修訂稅捐稽徵第50條之1與第46條之1。

徐國勇說,稅捐稽徵法修訂後,未來將授權財政部可本於互惠原則,跟其他國家商定相關稅務資訊交換方式,並在報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的方式進行。

不過對於中國大陸和港澳地區,徐國勇說,這部分沒有規定在稅捐稽徵法裡面,因為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港澳條例要規範的。

他說,對於稅捐稽徵法修正案,立委大多予以肯定,預計最快可以在2週後提報行政院會,再送交立院進行修法。

另外,徐國勇表示,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也有就「產業創新條例」交換意見,討論內容包括有限合夥課稅方式與投資抵減相關規定、鼓勵企業應用政府開放資訊進行創新服務、國營事業應編列一定預算進行研發,以及政府出售工業區土地給民間蓋廠房,若閒置一段期間是否可以買回等議題。

徐國勇說,因產業創新條例修改幅度很大,約有20條需要修訂,行政部門與立委今天僅廣泛交換意見,還沒有得出結論,將再繼續進行協商。1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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