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涉收賄若延押 林志嘉:依法需徵詢立院同意

2020/9/21 15: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21日電)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目前會延續原有的處理方式,需要等待法院決定,才會有下一步的因應動作。若法院決定延押,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要徵詢立法院的同意。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林志嘉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如果法院決定要延押或是有其他動作,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需要行文立法院,徵詢立法院的許可與否。

他表示,若是法院決定延押,立法院長游錫堃會立刻召開朝野協商。但他說,不確定法院是否會裁決延押,所以沒辦法事先做判定。

而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則表示,起訴不代表交保,這個部分黨團會尊重司法程序。如果是裁定繼續羈押,才需要立法院同意,但因為現在還未發展到這個階段,所以黨團還沒有討論。

他也說,如果續押的程序送來立法院,會由立法院先研議如何處理。(編輯:蘇龍麒)10909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