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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會報停擺逾一年 監察院函查相關機關

2020/10/22 11:22(10/22 14: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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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立委質疑行政院食安會報一年多沒開涉違法,卻未見監察院調查釋疑;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今天說,昨天已發函給相關機關進行函查,蒐集資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等案。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提案指出,有鑑於近期社會關注多起重大事件,包括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食安會報逾年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召開等,官員涉有違法或失職情事,均未見監委查察,以釋民眾的疑惑。

因此,提案指出,在監察院110年度預算案中,一般行政項下預算凍結10%,等監察院就其針對行政機關涉及違法失職情事,發動調查的標準、程序或相關規定,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朱富美說,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如何查案、什麼時候查案,任何人都不能干涉;監委發動職權有各種來源,人民的陳情是監委發動調查中一個很重要的來源,至於監委是否就具體個案發動調查,「我們無從處理」,無法叫哪位監委要不要發動。

她指出,關於萊豬案件,從性質來說,是事後權。聽到委員垂詢或知道訊息後,依照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規定來啟動程序,而收到任何資訊要經過資訊收集、過濾判斷,接著會有一套程序。

朱富美說,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9日開會時,也有立委提及此問題,依據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將其視為人民陳情辦理,並在21日發動函查。(編輯:謝佳珍)1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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