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國考遇重大天災 部分考區得延期或停辦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日電)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國考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事故時,得衡酌影響範圍等因素,通知全部或部分考區、試區延期或停止考試。另電腦化測驗考試因資訊設備異常或其他事故,導致無法正常進行時,得改採紙筆或其他方式繼續應試。
考試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因應極端氣候影響與電腦化測驗日益擴大,並完善各類偶發事件處理機制,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增加考試遇偶發事件處理彈性,以兼顧國家用人需求、維護考試公平及保障應考人權益。考試院預計明天發布,7月5日生效。
現行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在考試前、考試期間、或各科試題發出後考試時間不足1/2時,遇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或火災、空襲、傳染病等其他重大事故,導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或停止考試,該項考試應另擇期舉行,所有考區都須停止考試。
考試院指出,近年天然災害型態日趨多元,遇重大天然災害發生時,並非所有考區、試區都同時受到影響,因此這次修正明定,考試遇重大天然災害或重大事故時,得衡酌事件影響範圍、考試性質及相關因素,通知全部或部分考區、試區延期或停止考試,以提高處理彈性。
考試院指出,另為應國家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範圍日益擴大,這次修正也增訂相關應變機制,採電腦化測驗考試,因資訊設備異常或其他事故,導致無法正常進行時,得改採紙筆或其他得以作答方式繼續應試;如無法改採其他方式繼續應試者,則得通知所有或部分應考人停止考試,以提升電腦化測驗面對突發事件應變能力。(編輯:翟思嘉)115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