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宣示打炒房決心 立法院三讀禁止預售屋紅單轉售

2020/12/30 14:57(12/30 16:0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0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增訂紅單納管機制,禁止紅單轉售,違者最高可按建築戶(棟)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另外,預售屋成交資訊,銷售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為避免預售屋交易資訊不足,有心人士炒作,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

首先,明定銷售預售屋或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向買受人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而這項書面契據,不得轉售予第三人。違者地方主管機關可按建築戶(棟)處15 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目前預售屋成交資訊,是由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才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三讀條文則將申報時機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就要逐案申報。(編輯:潘羿菁)109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