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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美:捍衛監院版人權會法草案 但尊重國會職權

2021/1/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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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12月底決議撤回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說,若12日監察院會決議撤案,會函請立法院撤回草案;至於是否改提監察法修正草案,必須尋求監委共識才會有下一步。

監察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16日排審,草案中條文內容「如發現有重大侵害人民權利事項,且相關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者,得經監察院會議決議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但有民進黨立委質疑草案內容擴權,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表達反對。

人權會在去年12月21日表示,近期各界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提出相關建議,經多方考量並尊重各方指教,人權會今天經委員會決議,同意撤回「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重新檢視法案內容的妥適性。

不過,媒體報導,當時代表人權會前往立法院說明法案的朱富美,對草案持反對意見。

朱富美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人權會能成立,是政府與人權團體共同奮鬥20多年的成果,非常不容易;立法院審查法案時,她是代表監察院到立法院備詢的人,「當然支持監察院會通過的版本」。

朱富美強調,她代表監察院到立法院備詢,當然捍衛監察院會通過的草案版本,但也尊重國會立法權。

朱富美說,由於人權會受到各界高度關注,台灣是法治國家,各項法案都必須接受社會各界就合法性、適當性高度檢視;就算是已經三讀通過的法案,也可能因為窒礙難行或是合憲疑義遭受挑戰。

朱富美表示,她雖然捍衛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向立法委員詳加說明,但基於尊重國會立法權,在草案協商過程中,也要回復立委對個別條文立法目的、內容及立法必要性的質疑與詢問。

還原協商過程,朱富美說,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立委多具有法律專業、豐富立法經驗,提出許多憲政上的考量,對草案內容都胸有定見;如果把民進黨團對草案持不同意見,詮釋成是因爲參與協商者支持草案不力,「與事實不符,也不公平」。

朱富美說,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預計在12日的監察院會中討論,如果決議撤案,會函請立法院撤回這項草案;未來要再次檢視草案內容,並參考外界指教,至於是否改提監察法修正草案,必須要開談話會尋求監察委員共識,才會有下一步。(編輯:林淑媛、楊凱翔)1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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